本报讯 (记者杨鸿恩)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确定了河北省中医院、唐山市中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迁安市中医院、新乐市中医院等30家中医医疗单位为“首批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建设周期自2008年11月11日起,至2010年11月11日止,为期二年。
《通知》要求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做好对辖区内各试点单位建设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努力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
据悉,建设周期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试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建设周期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并择优命名一批“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