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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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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针对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麻黄碱制毒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的管理,以有效遏制流弊势头,保障公众用药需求。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不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已购进的在有效期内售完为止。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除个人合法购买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交易。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严格核实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情况,无误后方可销售。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仿制药注册申请,将进一步严格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重点审查原辅料来源,严把准入关。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委托生产。境内企业不得接受境外厂商委托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继续严控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原料药审批量。

  通知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老百姓的常用药品,并未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该类品种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感冒、咳嗽、哮喘等常见疾病,疗效较好,按医嘱或说明书指导用药是安全的,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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