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今日要闻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1版
今日要闻

第2版
综合新闻

第3版
视点
 
标题导航
本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08年7月25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要求
奥运期间七类广告发布
将严格审查

  本报讯  (记者冯磊)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六部门共同通知, 要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告在服务奥运、宣传奥运中的正确导向作用,奥运期间严格审查涉及兴奋剂、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处方药药品内容有关的七类广告。

  通知说,各新闻媒体单位要重点加强对下列广告的审查:一是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内容的,二是涉及宗教、民族、种族内容的,三是涉及传销、非法集资等影响社会稳定内容的,四是涉及奥运有关内容的,五是涉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内容的,六是涉及与兴奋剂有关内容的,七是涉及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处方药药品内容的。

  通知要求,严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严禁发布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广告。报刊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重申报刊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色情、迷信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禁止刊载介绍赌博技术的广告;禁止刊载介绍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麻醉专用药等各种可用于犯罪技术的广告。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广告,不得出现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内容。非法印刷品广告不得随报刊发行配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严禁超时、超量和各种形式的违规插播广告;严禁播出导向错误、内容低俗、格调低下的广告以及虚假违法广告;严禁在转播节目中,以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53 邮发代号:1-140(国内)D-1138(国外)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甲四号 邮编:100085 电话:64854540  64854537  
传真:64854537
 mail:cntcm@263.net.cn 广告热线64855366
Copyright 本网站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All Rights Resened
   第1版:今日要闻
   第2版:综合新闻
   第3版:视点
   第4版:学术与临床
   第5版:健康关注
   第6版:疾病防治
   第7版:养生保健
   第8版:专版
黑龙江加速推进中医药立法
奥运期间七类广告发布
将严格审查
安徽护士执业资格
不搞终身制
贵州大学专家探究中医学气质原理
中药血脂康防治冠心病获专家认可
台湾学生
感受“文化寻根之旅”
浙江多措并举推动中医药“三进”工程
诚邀八方宾朋 汇聚四海商机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