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四项措施力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驶入“快车道”。
一是制定了案卷评查审核、执法绩效评估、错案责任追究等系列规定,并且促成了《福建省药品使用条例》正式列入今年地方立法调研项目,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内部制约机制。
二是建立了全省药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专家库和重大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核查机制,在11个“老少边岛渔”地区开展药械安全监测试点,进一步改进了执法预警报告机制;截至目前,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表4702份。
三是充分发挥快检抽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强化了执法抽验监测机制。全省10辆快速检测车行程34560公里,深入2000余家涉药单位,筛选药品15600 批次,通过快速筛查发现可疑药品3400批次,靶向抽样2850批次。同时,1至5月份,全省共完成药品抽样3100批次,已检验2980批次,共检出301批次不合格。
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推进了执法网络监管“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了网上受理审批系统、药品日常监管在线监控系统,加快视频会议系统和基层单位外网改造和专网建设,逐步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纳入计算机统一管理,最终建立统一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专网。 (余小平 陈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