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中受傷的骨折患者,應在醫護人員的指導下循序漸進地進行康復訓煉,運動範圍由小到大,次數從少到多,時間由短到長,強度由弱到強,活動度以不感到疲勞、骨折部位未出現疼痛爲原則。
骨折康復的目的是什麽?
康復的目的就是通過針對性的訓練,促進骨折後機體功能的恢復,預防並發症、繼發症的發生。對於失去功能者,通過對其已有功能的訓練能夠對已經失去功能的部分,進行代償,提高生活質量。使患者能夠盡可能健全地重新回到社會,回到工作崗位。骨折康復的開始時間盡可能要早。一般在骨折得到重定固定後即可開始。骨折得到重定固定後指的是石膏固定已經幹了或牽引已經安裝好或已施行了內固定術後,病情穩定即可開始。
骨折後的康復訓練一般可分爲三期進行:
康復訓練的早期 此期即傷後l~2周,此時傷肢腫脹、疼痛、骨折斷端不穩定,容易再移位。因比,此期功能鍛煉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患肢的血液迴圈,以利消腫和穩定骨折。康復訓練的主要形式是傷肢肌肉的等長收縮,即在關節不動的前提下,肌肉做有節奏的靜力收縮和放鬆,即我們平時所說的繃勁和鬆勁,通過肌肉的等長收縮可以預防肌肉萎縮或粘連。
此期的康復訓練,原則上除了骨折處上下關節不運動外,身體的其他部位均應進行正常的活動。
康復訓練的中期 即傷後2周至骨折的臨床癒合,此期傷肢腫脹逐漸消退,疼痛減輕,骨折斷端有纖維連接,並逐漸形成骨痂,骨折處日趨穩定。此期除繼續做傷肢的肌肉收縮訓練外,可在康復治療師的幫助下,逐漸恢復骨折近端、遠端未固定的關節的活動和骨折處上下關節的活動,並逐漸由被動活動轉爲主動活動,以防鄰近關節的關節活動度下降。在病情允許時,應儘早起床進行全身活動。此外,可配合理療以達到消腫、化瘀並促進骨痂形成的目的。
傷後5~6周,骨折有足夠的骨痂形成,可進一步擴大活動的範圍和力量,由一個關節到多個關節逐漸增加主動的關節屈伸活動,防止肌肉萎縮,避免關節僵硬。累及關節面的骨折,常遺留較顯著的關節功能障礙,因此,最好于固定2周左右就開始關節面不負重的主動運動,運動後再予以固定。這樣,通過關節軟骨面間的互相擠壓和磨擦,可促進關節軟骨的修復,並使其有較好的塑形,同時,可以防止關節內粘連形成。
康復訓練的後期 已達到臨床癒合或已經去除外固定,此時骨性骨痂已形成,X線檢查已顯影,骨骼有了一定的支撐力,但大多存在鄰近關節的關節活動度下降、肌肉萎縮等功能障礙。此期康復的目的是恢復受累關節的關節活動度、增強肌肉的力量,使肢體功能恢復。康復訓練主要形式是傷肢關節的主動活動和負重練習,使各關節迅速恢復到正常活動範圍和肢體的正常力量。恢復期進行康復的同時可配合理療及步態訓練等。(聞 堯)